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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12
吉林水库施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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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工程基本情况 1.1工程概况 水利枢纽工程位于第二松花江(简称二松)干流下游河段,坝址在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吉拉吐乡境内,距二松与嫩江汇合口处约60km,在松原市东南约20km,是二松干流最后一级控制性水利工程,其上游已建有白山、红石、丰满三座梯级电站。水利枢纽是《松花江、辽河流域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纲要》推荐的第一期工程,是“北水南调”的主要水源工程之一,同时担负向吉林西部提供生活和工农业供水、生态环境保护供水和发电等四大任务。 枢纽总平面布置从右至左为:挡水土坝、16孔溢流坝、河床式水电站、左岸连接坝段(混凝土重力坝)及坝上公路(桥)等,坝线全长2485m,渠首闸布置在左岸上游垭口。水库正常蓄水位140.5m,总库容为6.084×108m3,灌溉面积301×104亩,电站装机容量27.6MW。项目建成后,对吉林省西部城市和农村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恢复具有不可替代

水库、大坝等施施工合同范本(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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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 新乡市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经公开开标、评标及对中标候选人 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所有投标人无异议。 招标人最终确定你单位为 中标人,中标价为人民币 元,工中标工期为 日历 天,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 。 你单位在收到中国标通知书后,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 履约保证金后签订合同。 招标人 :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新乡市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新乡市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 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 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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