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42—82 主编单位:沈阳市建筑工程局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备案 实行日期:1983年3月1日 关于批准颁发《采暖与卫生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82)城科字第159号 由辽宁省建委主管、沈阳市建工局主编,会同北京、 上海、天津、广东、广西、黑龙江等省、 市、自治区有关 单位修编的国家标准《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已会审定稿,现批准 颁发,并报国家经委备案。从一九八 三年三月一日起实行,编号为GBJ242—82。规范 的管理和 解释工作, 由沈阳市建工局暖卫标准规范管理组负责, 希 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 函告他们,以供再次修订时参 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一九八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78)建发施字第 514号和(79
管道施工及卫生器具安装规范 1. 进场后,确定各种卫生器具和生活器具的标高。 2. 安装前必须检查水管及连接配件是否有破损、砂眼、裂纹等现象。 所有的排污管、排水管进场时都必须检查是否畅通,同时做相应 的保护措施,防止沙石进入管内, 3. 冷、热水管均为入墙做法。管道敷设应横平竖直,布局走向要安 全合理,尽量减少接头头和拐弯,以减少渗漏隐患点。连接配件 的安装要保证牢固、无渗漏。冷热水交叉处,冷水管作过桥。 4. 嵌入墙体、地面的管道应进行防腐处理并用水泥砂浆保护,其厚 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墙内冷水管不小于 10mm、热水管不小于 15mm, 嵌入地面的管道不小于 10mm。 5. PP-R管在热熔时,必须清晰热熔器的接头,一定要平衡安装,不 得有偏移现象。 6. 冷热水管分别开槽走管。铺设时应左热右冷,平行间距不小于 200mm;洗手间及厨房沿墙身横向铺设时应上热下凉, 间距 1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