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有关制(修)订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等计价依据的要求,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单位编制了《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装配式钢结构工程、建筑构件及部品工程和措施项目共四章。
1、桩基工程: 70~100元/ 平方米; 2、钢筋:40~75KG/平方米(多层含量较低、 高层含量较高) ,合 160~300 元 /平方米; 3、砼:0.3~0.5 立方 /平方米(多层含量较低、高层含量较高 ),合 100~165 元 /平方米; 4、砌体工程: 60~120元/ 平方米(多层含量较高、高层含量较低 ); 5、抹灰工程: 25~40元/平方米; 6、外墙工程(包括保温): 50~100元 /平方米(以一般涂料为标准, 如为石材或幕墙,则可能高达 300~1000元 /平方米; 7、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含消防): 60~120元 /平方米(按小区档次, 多层略低一些); 8、屋面工程: 15~30元/平方米(多层含量较高、高层含量较低 ); 9、门窗工程(不含进户门)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门窗面积约为 0.25~0.5 平方米 (与设计及是否高档很大关系 ,高档的比例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