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卖方重要事项告知书 (试行) 重要提示: 作为二手房交易的卖方,您在委托出售房屋时有义务提供房地产中介业务所必需的材料, 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1、您所选择的中介方是否已悬挂有效的《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 :□是 □否 2、为您服务的中介人员是否已向您出示有效的《深圳市房地产中介人员星级服务牌》 : □是 □否 3、您在委托时是否已向中介方提供或出示房产证明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是 □否 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代理或者 提供居间服务的,应当对房地产权利的真实性、委托方的财产处分权限进行查验。中介方根据 《办法》要求核实上述信息时 ,需您提供房产证明文件的,您应予以配合。 4、您是本房产的: □业主 □共有权人,您是否已征得共有人一致同意:□是 □否 □其他: ,您是否已获得业主委托:□是 □否 5、您出售房屋
房地产交易常识 文章引用了各种房地产交易术语为你提供了房地产交易常识:交易 过户面积、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房屋权属登记费 ······同时文章还提供了 包括房产交易 ,房地产交易常识 ,房产交易常识等相关信息咨询 「房地产交易」 是指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等市场行为。 「房地产转让」 是指房地 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 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交易过户套数」 是指报告期内已办理交易过户手续的商品房屋总套数。 「交易过户面积」 是指报告期内已办理交易过户手续的商品房屋总建筑面积。 「交易过户金额」 是指报告期内已办理交易过户手续的商品房屋交易总金额。 「可预售面积」 是指报告期内,经批准预售仍未竣工的商品房面积连同上期结 转的可预售总建筑面积之和。 「合同备案套数」 是指报告期内,向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