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波形梁护栏设置规范 篇一:护栏设置规范细则 一,路侧波形梁防护栏的设置 、设置路侧的波形梁护栏 ,按防撞等级可分为 A级和 S级 .S 级护栏属于加强型 ,适合于路侧特别危险的路段使用 .S 级护 栏的立柱中心间距为 2m。 、路侧波形梁护栏的横断布设 ,不应使护栏面侵入公路建 筑限界以内 ,并不得使护栏立柱外侧的侧向土压力明显减小 . 立柱外边缘到路肩边缘的最小距离规定为 :当土路肩宽度为 75cm 时 ,不应小于 25cm;当土路肩宽度为 50cm 时 ,不应小于 14cm, 、路侧护栏端头的设置 :路侧波形梁护栏的起 ,讫点应进行 端头处理 .路侧护栏的端头可以设计成地锚式或圆头式 .逆行 车方向的上游圆头式端头与护栏标准段之间应设渐变段 ,顺 行车方向的下游端头可与标准段护栏成一直线布设 . 4、路侧波形梁护栏的防阻块是波形梁与立柱之间的承力 部件 ,适用于交通流中车种比
1 太原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人员配备暂行规定 为适应我市煤矿兼并重组后生产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提升对从业 人员素质的需要,全面落实煤炭行业职业准入制度,保障煤矿高效管 理、安全生产(建设) ,促进我市煤炭工业转型跨越发展,根据《关于 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 、《山西省煤炭企业办矿 标准暂行规定》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特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做如下 规定。 一、生产矿井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生产矿井必须设置安全科(由主体企业实行派驻制) 、通风科、生 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地质测量科、调度中心,其他管理机构由煤 矿按有关规定合理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按人员准入条件配齐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安 全科至少配备 7 人,其他科室至少配备 4人,并要建立健全人员岗位 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管理机构职责。 (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