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产品优点:贷款利率低,期限长,缓解借款人的还款压力。 申请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 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 3)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 房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5)有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 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 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门规定的其他借款条件。 贷款额度:最高额度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内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借款 人的实际情况确定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政策问答 2011-03-31 一、登记业务 1、哪些单位应为职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应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 2、新设立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 到注册地或营业地所属区、 县分 中心、管理部领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以下简称《单位缴存 登记表》)一式二份,填写并确认后,连同以下资料办理缴存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及复印件二份;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二 份;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单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