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创建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 确保广场的消防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公安部令第 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甲方与乙方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的责任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组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消防 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 (二)对乙方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督导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 责任和制度,并对乙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与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制定实施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要求的消防 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操作规程。 (四)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及定期消防安全检查, 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定 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 口畅通无阻。 (六
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南宁市大志汇建材市场 乙方: 为了加强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事故的危 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甲方和乙方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建材市场实际情况,明确防火安全责 任和加强防火措施,特签订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 树立和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乙方必须遵守国 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有关规章和市场管理方制定的市场管理制度及经 营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负责自己经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承担消 防安全责任。 二、 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防火措施: 1、乙方必须参加消防安全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2、乙方不得在市场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制假售假,严禁经营和贮存烟 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各类剧毒 物品; 3、乙方必须对经营范围内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