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 1997】71 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 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原《图书馆建筑设 计规范》 JGJ38—87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 2、术语; 3、选址和总平面布置; 4、建筑设计; 5、 文献资料防护; 6、消防和疏散; 7、建筑设备以及附录。 修订工作主要是对上述技术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其中主要有: 1、增加 了开架阅览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 2、增加了藏、阅空间合一,采用统一柱网、层高和荷 载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 3、增加了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在图书馆应用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 定; 4、根据进一步的调查研究对藏书量设计估算指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5、对照现行防 火规范修订和补充了相关内容。 本规范容由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
外 观 设 计 图 片 或 照 片 13102 2006.7 填 表 注 意 事 项 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必须提交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同时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提交 彩色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 二、图片或照片的首页用此表,续页可使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纸张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留有 空白,左侧和顶部各 25毫米,右侧和底部各 15毫米。 三、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 四、对图片或照片的要求 1.立体外观设计产品,一般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图片或者照片) ;平面外观设计产品, 一般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六面正投影视图名称是: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 视图。各视图的视图名称应当标注在相应视图的正下方。 2.各视图比例应一致。 3.尺寸:提交的图片或照片中图形的尺寸不得小于 3 厘米× 8 厘米(细长物品除外) ,也不得大于 15 厘米× 22 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