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保养规程 保养项目 保养内容 周期 例 行 保 养 1、电器 检查各接触器及控制电路各元件,要求接触 可靠、电压表值不超过额定值 ±5%、电缆无损伤。 每 班 一 次 2、电动机 分别查看各机构的电动机、包括与其相连的 变速箱、制动器、联轴器、安全罩,要求制动可 靠、响声正常、绝缘良好、无过热变色、各安装 螺栓无松动现象、并清洁机体。 3、齿轮箱 各齿轮箱油量不足或变质时应按润滑表规 定的周期加注润滑油、脂。 4、钢丝绳 钢丝绳应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排列整齐,各 绳头紧固可靠,滑轮转动灵活不脱槽。 5、连接件 钢结构螺栓、销子连接应稳妥。 6、试运转 试运转各机构应无异响、过大噪声与刮碰、 振动的现象,发现立即排除。 7、安全装置 起重量、力矩、变幅、高度、回转等安全限 位装置应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初 级 保 养 1、执行例保 按要求执行例保工作。 每 月 一 次 2、检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施工单位 : 2002年 月 日 安管表 5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 内爬式塔式起 重机 工种 交底内容: 1、塔吊整体安装或每次爬升后,均须经规定程序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2、起重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3、工作前应检查钢丝绳、安全装置、制动工作传动机构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予修整, 经试运确认无问题扣方能投入使用。 4、操作工应持证上岗,应由持有有效指挥证的指挥工实施指挥。 5、禁止越级高速和高速时突然停车。 6、当机构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停车,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队故障后才能继 续工作,禁止在工作过程中调或检修。 7、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8、爬升操作时,应按说明书规定步骤进行。注意校正垂直度,使之偏差不大于千分之一,按施 工组织设计固定好套架,四架风以上不准爬升。 9、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提起,小车收进,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