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清单条文号 1.0.2 4.1.5 4.1.8 4.1.9 4.2.1 4.3.2 4.7.5 4.3.2 4.4.4 4.8.1 4.8.10 附录A 附录A.2.3 GB50500-2008清单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安全文明施工费 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规费和税金 应按照国家、行业建设部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项目,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 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 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 工程量变化在 合同约定幅度 以内的,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其措施费应予调 投标人 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 发承包双方应 在合同价款中对下列事项进行约定:预付工程款的数额 、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