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质量与验收 第1条、 检验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 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 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 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 为检查检 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 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出的经济支出。 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 又发现由乙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 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 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 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相应顺延工期。 第2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 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对工期有影响的应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
基础主体的验收程序 —做到心中有底 基础 (主体 )验收程序及准备事项 一、基础(主体)分部验收参加单位 1.1 该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单位技术质量科负责人; 1.2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1.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1.4质量监督站项目负责人 1.5监理公司项目监理组人员 二、基础(主体)分部验收程序: 2.1基础(主体)分部验收由监理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2.2施工单位代表汇报基础(主体)分部施工过程中组织、自控等方面施工情况及基础(主 体)质量自评结果; 2.3监理公司项目总监、总监、总监代表汇报基础(主体)分部施工过程中监理所做的监理 工作及基础(主体)分部质量监理评估意见; 2.4与会各方代表到施工现场实地察看基础(主体)分部 工程质量 ; 2.5检查完毕后回会议室,由设计及各单位专家对所验收的基础(主体)分部 工程质量 进行 评议; 2.6由建设单位项目代表队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