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10 页 1目的、范围 1.1 目的 根据本工程施工的具体要求、作业环境,结合本工程对杆塔组立施工技术、方法和程 序、资源配置等要求;在保证施工安全与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严密组织、周密安排、精心 施工,圆满完成整个工程的施工任务,为业主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让业主满意、让监 理放心。 1.2 范围 本强制性条文适用于 220kV平川输电线路工程杆塔组立施工整个过程,各队管理人员 及外协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2铁塔组立施工强制性要求内容 2.1 施工组织要求 2.1.1 作业面人员配备要求: 1 )各队配有技术员,兼职安全员、质量员等岗位。为确保施工安全与人身安全,达到 优质高效的组织作业面,每组技工人数不少于下列要求(必要时可以兼职) : 工作负责人 (全面指挥 ) 1 名(必须是队一级管理人员) 安全负责人 1 名 高空作业指导
潘旭 序 号 相 关 资 料 1 基础设计强度: 试块强度报告编号: 中间验收报告编号: 基础设计强度: 试块强度报告编号: 基础设计强度: 试块强度报告编号: 3 施工图纸编号: 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4 检查记录编号: 高强度螺栓检验报告编号: 5 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2 7.1.2 铁塔基础符合下列规定 时方可组立铁塔: 1 经中间检查验收合格; 2 分解组立铁塔时,混凝土的 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 70%; 3 整体立塔时,混凝土的抗压 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 100%; 当立塔操作采取有效防止基础 承受水平推力的措施时,混凝 土的抗压强度允许不低于设计 强度的70%。 注:执行情况一栏应根据执行要素要求填写关键数据或是否执行(填“已执行”或“未执行”) 业主项目部核查结论: 业主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