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个人参考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监理合同附加条款 为了保证对本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进行更好地协调和管理, 保障半岛一号项 目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1、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质或业绩与事实不符的,扣减 10000元 监理费,并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更换后的总监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监理工程师资质与事实不符的,按不符的人数每人扣减 3000元监理费,并更换监理工程师,更换后的工程师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须事先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否则 总监理工程师每次更换,扣减 10000 元监理费,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扣减 3000 元监理费。 4、监理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更换人员后,人员资质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不履行监理职责、怠于履行职 责、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