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检查、维修和保养制度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器人工巡检每天检查一次; 2、探测器灵敏度检测每月抽检 10%,一年全检一次; 3、探测器模拟火灾优先报警每月检查一次; 4、手动报警按纽模拟报警每月抽检 10%,一年全检检查 ; 5、感烟探测器每三年清洗一次。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月检查一次,检验水流指示器、报警阀、 压力开关、管理阀门人、喷淋泵动作情况; 2、喷淋泵每月启动一次,稳压泵每月检查启动一次;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备外观每半年检查保养一次; 4、对市政供水及消防水池,水箱情况每月检查一次。 (三)室内消防栓系统 1、每月对消防栓泵和消火栓管道阀门启动检查一次; 2、每月对消火栓泵远距离启动按钮和消火栓压检测一次; 3、室内消火栓是否有水,水带、水枪完好率每两小时检查一次; 4、每月对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检查、保养一次;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1.0 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消防系统设备各项性能良好。 2.0 适用范围 使用于物业部辖区内消防系统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0 职责 3.1 物业部经理负责审核《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年度计划》 并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3.2 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制定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年度计划) 并组织监督该计 划的具体实施。 3.3 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及消防员具体负责消防系统的日常保养工作。 4.0 程序要点 4.1〈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年度计划〉 4.1.1 每年 12月 15日前,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组织制定完毕下一年度的 《消防 系统维修保养年度计划》报公司审批。并按系统的运行情况拟定小修、中修、 大修计划。 4.1.2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年度计划〉必须具备下列要求: a)有明确安排设备的大、中、小修计划; b)有具体组织实施维修保养的时间; c)有明确的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