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立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工程部 消防维修、维保服务协议 版本: C/0 项目方(甲): 项目部 服务方(乙):物业工程部 为保障建筑消防系统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根据国家和地方 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法律法规及 GB25201-2010《建筑消防 设施的维护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消 防系统维修、维护、保养 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 与义务等各项事宜, 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 服务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乙方负责对甲方管理的经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已经投入 使用的正常运行的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设备实施维修保养服务。 具体区域 野猫井片区客服九部 L1区 3-8 栋、(建筑面积共 m2)。 维修保养服务包含以下系统: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包括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火灾探测器、声光、控制模块、 手动报警按扭等报警设备及报警线路。 2. 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