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中高层,小高层,跃层,错层,复式 多层住宅:是指 4-6层的住宅。 低层住宅:是指 1-3层的住宅。 小高层:是指 8层及 8层以上 11 层及 11 层以内的住宅。 中高层:是指 7-9层的住宅。 高层:是指 10 层以上的住宅 超高层:是指高度超过 100 米的住宅。 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 24m 者为高层 (不包括高度超过 24m 的单层主体建筑)。 另附:建筑物高度超过 100m 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所以,不要认为中高层要比小高层高,那是错误地 ..... 小高层是指楼层在 8 至 11 层间,配备载人电梯而又可以不配备消防电梯的住宅。 在建设部有关规定中,没有小高层这个概念,它是人们的习惯称谓。《民用建筑设计 通则》根据楼房的层数、高度不同分:1 —3层称低层、 4—6 层为多层、 7—9 层为中 高层、 10 层及以上为高层、建筑高度大于 100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某高层住宅楼 建设地点 咸阳市区 招标时间 2008.7 建筑高度 54 m 结构类型 板式结构 建筑面积 26570.15㎡ 层 高 3 m 层 数 地下 1层 地上 18 层 局部 10 层 标底价 40119642.71 元 中 标 价 36695799.20元 中标价为标底价的 91.47% 造 价 编 制 说 明 编制依据: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工程规范、技术条件和施工图纸(含标准图集)、施工现场的地质、水文、气 候、地上情况的有关资料、施工组织设计、《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企业定额或参照《陕西省房屋建筑工程消耗 量定额》(2004)、《陕西省建设工程参考价目表》 (2006)、《陕西省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绿化工程参考费率》 (2004); 陕西省建设厅陕建发【 2007】232号文件(调整安全文明施工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