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注浆管路按装要求: 一 .依据: 《煤矿安全规程》 《煤炭工业小型煤矿设计规范》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 二 . 消防洒水设施: (一) 灭火装置 1 在井下的下列位置应设消火栓: (1)重点保护区域及井下交通枢纽的 15m以内: 1)主、副井筒马头门两端; 2)采区各上下山口; 3)变电所等机电硐室入口; 4)爆炸材料库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硐室入口; 5)掘进巷道迎头; 6)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口; 7)胶带输送机机头。 (2) 有火灾危险的巷道内: 1)斜井井筒、井底车场、胶带输送机大巷每隔 50m; 2)采用可燃性材料支护的巷道每隔 50m; 3)煤层大巷,采区上山、下山、工作面运输及回风顺槽 等水平或倾斜巷道每隔 100m; 4)岩石大巷、石门每隔 300m。 2 在有火灾危险的巷道中,处于其他巷道已设消火栓保护 半径之内的区域,可不设消火栓。在一般巷道中,消火栓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