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资质 等级 经营范围 1 厦门市员当新市区开发建设公司 莲滨里8号 一级 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 2 厦门市东区开发公司 莲花南路 2号 一级 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 3 厦门经济特区工程建设公司 湖里区兴隆路 39号 一级 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 4 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湖里海天路 53号 一级 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 5 厦门市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后江埭路 88号 一级 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 6 厦门市住宅建设总公司 莲富大厦八楼 一级 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 7 厦门海投房地产有限公司 厦门海沧未来海岸会所 一级 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 8 厦门汇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厦门市嘉禾路 321号汇腾大厦 18层 一级 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 9 厦门大唐房地产有限公司
厦门市引进人才政策简介 吸引人才主要政策 一、引进在职人才政策;二、引进外国专家政策;三、吸引留学人才政策;四、吸引台湾 人才政策;五、吸引毕业生人才政策;六、柔性引进人才政策;七、吸引进站博士后人才 政策 一、引进在职人才政策。凡我市辖区范围内的企业和市(区)属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符合 相关文件规定条件的,可按文件规定申请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 (一)引进人才经济补贴, 每人每月 2000~6000 元补贴;其中人事关系、户籍均在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四区辖区 范围内的企业和市 (区)属事业单位的引进人才, 各层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 500 元。(二) 引进人才安家补贴,每户 1~4 万元;(三)可申请租赁或购买人才住房,承租人才住房的, 财政补贴房屋租金 60%;购买人才住房的,售价按市保障性经济适用房的售价执行; (四) 配偶就业优惠,包括养老保险可享受老人老办法 、应聘岛外区属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