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8号),将于2月至11月开展专项治理验收工作。对全国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情况开展全面验收,目的是彻底消除作业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的两类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两类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提升企业液氨使用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氨区液氨槽车以及液氨接卸安全管理制度 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2014年 氨区液氨槽车以及液氨接卸安全管理制度 一、液氨槽车必须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 1.罐车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且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2.液氨储罐上应装设压力表、安全阀和液面计等,且灵敏好用。 3.且罐内氨气余压应≥ 0.3Mpa。 4. 液氨槽车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两人进行操作。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持证坚守指 定岗位。 二、液氨槽车及液氨接卸安全管理: 1. 供货厂家选择性能优良,设备安全可靠,具有相应资质的厂家作为液氨的供货商和承运 商。供货厂家对液氨的运输应做到专人专车押送。 2. 当液氨罐车进入厂区时,应该有专人引导,消防车开道引路,按照规定的路线行车,并 在指定的地点停车和等待。 等待过程中则要避免阳光的照射, 并且远离热源和火源, 与其他 的车辆也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