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鑫悦大酒店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施 工 合 同 2011 年 10 月 1 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常州鑫悦大酒店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浙江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本样板间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 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样板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 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常州地税局院内 1.2 工程名称: 常州鑫悦大酒店样板房装饰工程 1.3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71.2 平方米 1.4 工程承包范围 (1)施工图范围内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水电安装的隐蔽及明装工程: 包括其中的卫浴(含卫生洁具、五金龙头)安装、 灯具及开关插座面板(含筒灯、射灯、镜前灯、插座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