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3.0.1 幼儿园主要接纳三至六岁幼儿,二岁半至三岁的幼儿为托儿班。 1.规模:大型: 10 至 12班;中型: 6至 9个班;小型: 5 个班以下。 2.每班人数: 托儿班: 15~ 20人;小班: 20~25 人;中班: 26~30人;大班: 31~ 35人。 3.0.2 幼儿园应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域特点,经济技术发展 情况 ,因地制宜地进行 设计。 3.0.3 幼儿园用地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用地、绿化用地、广场和道路用地。 3.0.4 幼儿园建筑造型及环境设计应结合地域特点、 民族生活习俗, 设计得体、 朴实、 简洁、大方,富有儿童气息、受儿童喜欢。 3.0.5 幼儿园设计应考虑幼儿身体、心理、能力特点,适合幼儿生活使用,确保幼儿 身体、身心健康。 3.0.6 幼儿园设计必须执行“安全第一”的原则, 必须保证园內每一个场所的环境安 全,保证在园内生活、活动每一个
外 观 设 计 图 片 或 照 片 13102 2006.7 填 表 注 意 事 项 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必须提交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同时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提交 彩色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 二、图片或照片的首页用此表,续页可使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纸张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留有 空白,左侧和顶部各 25毫米,右侧和底部各 15毫米。 三、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 四、对图片或照片的要求 1.立体外观设计产品,一般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图片或者照片) ;平面外观设计产品, 一般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六面正投影视图名称是: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 视图。各视图的视图名称应当标注在相应视图的正下方。 2.各视图比例应一致。 3.尺寸:提交的图片或照片中图形的尺寸不得小于 3 厘米× 8 厘米(细长物品除外) ,也不得大于 15 厘米× 22 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