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有关消防方面的规定 二〇〇六年浙江省消防工程技术专家组研讨会纪要 为解决近年来我省在执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更好地 为全省经济建设服务, 2006年 12月 5日至 8日,省公安厅消防局会同省建设厅 在杭州淳安组织召开了浙江省消防工程技术专家组研讨会, 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 范管理组成员、省消防工程技术专家组的相关专家及各市消防支队审验人员共 50 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就我省在实际应用消防技术规范过程中遇到的典型问 题及 2004年的《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实际应用若干问题专家论证会纪要》内容进 行了讨论,并 进行了分类归纳。形成研讨会纪要如下: 一、规范未作规定的内容( a类) 1.高层建筑登高面在确有困难时,可分段设置,但高层建筑登高面侧应设置便 于登高救援的登高车操作场地,该操作场地的设置部位及大小应符合以下要求: 应在消防登高面侧设置净宽不小于 6m的消防车道,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