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 (2008年 6月 30日武汉市人民政府第 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8年 7月 25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 189号公布 自 2008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营造良好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乡规划法》、《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下列区域: (一)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二)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汉南区、黄陂区、新洲区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 罚权工作的区域。 本办法所称违法建设,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第三条 本市对违法建
裕华垃圾中转站改造施工组织设计 1 目录 第一章:编制说明 第二章:工程概况 第三章:指导思想与实施目标 第四章:管理组织机构 第五章:施工部署 第六章: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案 第七章:施工进度计划、工期保障措施 第八章:雨季施工保证措施 第九章: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十章: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十一章: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 裕华垃圾中转站改造施工组织设计 2 第一章 编制依据及说明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依据目前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降低噪声、保护环境等一系列的具体化要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与验收技术规范》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住宅楼招标文件》 、《施工招标评定标办法》 ,《住宅施工图》、《答疑会纪要》以及根据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现行工程等有关配套 文件,结合本工程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