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宿舍管理规定(试行) 为加强宿舍管理,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入住手续 第一条 新生报到时,须在财务室交纳住宿管理费后,凭收据到物业办公室办理入住手 续,在校生须在每年 9 月注册时交纳新学年住宿管理费。 第二条 学生报到后,凭有效证件(入住凭单)到宿舍值班室,办理入住手续。 第二章 住宿管理 第三条 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学生宿舍调整涉及到的在校生必须按学 校规定,按时调房或搬迁,不得无故拖延。 第四条 学生床位只限学生本人使用,不得私自调换、出租、转让。 第五条 学生宿舍的设施、家具,如床、桌子、凳子、窗帘、锁等一律由物业办公室统 一安排、配备。不得私自更换门锁、私配钥匙。 第六条 需要提前入住,或推迟撤离宿舍的,须经学生管理部门批准,并交纳住宿费; 未经批准,不按期撤离宿舍的,按照临时住宿规定收取住宿费。 第七条 学生
学生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第一章 概论 宿舍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 1 基地 1 )宿舍不应建在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 2 )宿舍用地宜选择有日照条件,且采光、通风良好,便于排水的地段。 3)宿舍选址应防止噪声和各种污染源的影响,并应符合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规定。 2 总平面 1)宿舍宜接近工作和学习地点,并宜靠近公用食堂、商业网点、公共浴室等方便生活的服 务配套设施,其距离不宜超过 250m。 2) 宿舍附近应有活动场地、集中绿地、自行车存放处,宿舍区内宜设机动车停车位。 3)宿舍建筑的房屋间距应满足国家标准有关防火及日照的要求,且应符合各地城市规划行 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4)机动车不得在宿舍区内过境穿行。 5)宿舍区内公共交通空间、步行道系统及宿舍出入口,应按照现行的行业标准《城市道路 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