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 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 要(x— x 年)》和省市关于医疗机构设置的有关要求,为合理利用、 科学调整和优化配置我县医疗资源, 健全医疗服务体系, 促进全县医 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切实满足城乡居民健康需要, 参照国家卫 生计生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 x—x 年)》、省市《“X”医 疗机构设置规划( x-x 年》,围绕《x 市区域卫生规划( X—x 年)》和 《x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x-x 年)》目标,结合 x 县实际,特编 制《x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x-x 年)》。 一、规划背景 “X”时期,我县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 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建立起以县级医院为支撑, 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 社会办医为补充,覆盖县、乡、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一、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 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 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 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 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 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 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许可证》 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