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总 则 (一)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本标准所称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是指:风景资源的评价、保护和风景区 的设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园林绿地、景园景点、城市景观环境;园林植物、 园林建筑、园林工程、风景园林道路工程、园林种植设计;与上述风景园林工程 配套的景观照明设计。 二、 标 准 (一)甲级 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 5项,或大型风景园林 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 3项。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 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学历, 10 年 以上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经历, 并主持过中型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概述 该资质地位和业务范围的概括性描述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是我国工程设计资质等级最高、涵盖业务领域最广、条 件要求最严的资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全国最终授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 业将控制在 50 家左右。 持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接我国工程设计全部 21 个行业的所有工程设计业务, 并可承揽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总 承包业务。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来源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是原建设部在 2007 年 3 月重新修订的《工程设计资质 标准》中首次设立的,目的是推动大型设计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方向发 展。获得该资质的企业必须满足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等方面 的要求。 获得该资质后的大型设计院可以承接包括化工石化医药、 石油天然气、 电力、 冶金、铁道、公路、电子通信广电、民航、市政等我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