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地产开发审批程序 招标文件备案 审批责任单位: 建设委员会 审批项目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89 号,2001 年颁布) 审批收费依据: 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 7 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应提交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包括: 1、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资金来源及落实 情况,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要求(优良或合格) ,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 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 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 (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建设部令第 89 号,2001 年颁布); 2、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建设部令第 89 号,200
招标文件的要求: 1.招标人的名称:长春市九台区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代理 :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九台区工况棚户区改造东营小区项目配套附属工程建设 4.计划工期: 2016年 9月 15日至 2016年 11月 14日 5.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近三年( 2013-2015)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经验 ②项目经理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 上资格,同时具备安全证 B类,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③技术负责人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④不接受联合投标,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⑤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 8月 30日 9时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福临小区旁新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