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应提供的资料等 造价审查业务办事程序㈠ 委托单位 工作要点 提出委托 检验 受理 提交有关资 料 登记 分派评审人员 提出意见 了解委托方意见 重点抽查、对比分析 提出意见 征求意见 修正 缴款 收款 领取审定书 发出审定书 领回图纸资料 退还图纸资料 概算评审需提供的资料 1. 工程概算评审委托书原件, 并注明建设单位及编制概算单 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 由设计单位或由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加盖公章 和编制人员签字认可的概算书原件(含相应的计价书电子软盘); 3. 设计单位盖章签字的初步设计图纸或施工图纸; 4. 主审工程师提出的有需要的其它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应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提供) 时限:以上资料提供齐全无误后,在以下时限内完成 ⑴工程项目投资在 200万元以下的 5个工作日; ⑵工程项目投资在 2
招标项目业主应提供的资料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注册登录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招标项目业主应提供的资料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招标项目业主应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