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税负测算 随着建筑业营改增政策的临近,建筑企业税负变化到底如何,将面临哪些变化 等是必须考虑的问题。 方正税务师以实地调研数据为样本,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 [2011]110 号)明 确的建筑业适用 11%税率进行营改增后可能引起的税负变化进行了分析, 供纳税 人参考。 一、建筑业特点及主要风险 按照方案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后,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交增值 税,与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比,目前建筑业存在以下主要特点及涉税风险: 1.建筑业财务核算不规范。 据了解,建筑业的财务核算主要由工程项目部门 按预算成本提供报账凭证, 并非按照实际采购业务据实计账。 这一做法对营业税 直接依工程收入按适用税率计税影响不大。 营改增后,工程成本及其原始凭证直 接影响增值税税款计算, 工程项目部门某些采购业务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业务部奖金计算及分配办法 依据公司制定的《薪资管理办法》,结合工程审核人员完成项目的特点,本公司制定 了奖金计算及分配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效益工资计算标准 员工完成了公司分配的项目,且项目收入全部到公司财务帐后(大型项目结算审核、 全过程跟踪项目等跨年度项目可根据咨询工作进展情况予提),参与该项目工作的员工可 提取该项目的奖金,奖金总额根据项目收入,扣除外聘专家的费用和外单位合作的费用, 按公司规定的提成比例计算(加班费不再计算)。具体计算如下: 1、编制预算、清单 10% (房建及其它项目) 12% (化工安装项目) 2、造价审核 11% (执业地点省内) 12% (执业地点省外) 说明:二审(业主单位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