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 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稿时间: 2007 年 12月 12日 0:00 阅读次数: 2241) 【关闭窗口 】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苏建价站( 2006)13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 暂行办法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区(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 规范造价员从业行为和提高业务水 平,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 程概预算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 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全 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江 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 望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二 00六年九月十九日 抄送
造价员职业资格制度 建筑经济管理专业和工程造价专业学生通过考前辅导, 参加造价员职业资格证书 统一考试,获取全国造价员职业资格证书。 一、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造价员是指通过考试,取得《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 人员。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 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和提高其业 务水平,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并发布了《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中价协 [2006]013 号 )。 二、资格考试 1、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 价员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向管理机构或专委会申请免试 《工程造价 基础知识》。 ???? 凡在我区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