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更新时间:2026.04.19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2)

格式:pdf

大小:14KB

页数: 8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49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已于 2006年 2月 22日经建设部第 85次常务 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 2006年 7月 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 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 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 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 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拆迁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格式:pdf

大小:9KB

页数: 4页

成都市中心城区拆除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拆除企业资质管理,规范拆除企业行为,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规定》、《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成都高新区,以下简称中心城 区)范围内实施《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在中心城区从事城市房屋拆除施工的拆除企业, 必须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专 业承包企业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拆除企业实施爆破拆除的,应同时取得《爆破作业单 位许可证》(经营性)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第四条 在中心城区从事城市房屋拆除施工的拆除企业,必须携带拆除企业资质等级证 明、安全生产资格证明及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市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在中心 城区承揽城市房屋拆除施工业务。 第五条 市

最新知识

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点击加载更多>>
专题概述
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相关专题

分类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