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验收和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是项目开发建设期的最后一个环节。 竣工验收阶段的主要工作 就是对项目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与评定, 考核其是否达到了项目决策所确立的质 量目标: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经正式验收的项目才可办理交接 手续,移交给业主。 (1) 项目竣工验收的条件①旌工单位承接的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可 报请竣工验收 A。生产性建设项目; 生产性工程和辅助公用设旖, 已按设计 建成,并能满 足生产要求; 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 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 安全生产和环境 保护符合要求,已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产 品;生产 性项目中的职工宿舍和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旆以及生产准备工作, 能适应投产 初期的需要。 B。非生产性建设项目: 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土建工程及房屋建筑附属的给水排水、 采暖通风、电气 煤气等已安装完毕; 室外各管线已旖工完毕, 可向用户供
项目验收工作总结报告编写提纲(试行) 一、项目概述的内容应包括: 项目的基本信息, 包括不限于立项依据和重要意义, 项目实施主要目的和主要内容, 主 要承担人及其团队, 实施方法和路径的选择等; 国内外与该项目有关的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 果等。 二、项目实施进程与主要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工作过程的描述, 遇到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方 法,取得的结果。 三、项目合同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 对应合同约定的内容, 合同规定的具体研究内容, 技术指标、 效益指标及工作指标的实 际完成情况。 四、项目实施取得的突破、成效及典型案例 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果突破等。 项目实施对行业进步、 产业培育及社会进步、 自主创新等 方面的意义;获得的经济、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产生的变化。 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包括财政拨款资金, 配套经费, 自筹经费的到位情况及支出情况, 特别是对市财政拨款 的使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