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2002年 10 月 31日郑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通过 2003 年 3 月 28 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2003年 4月 16日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工期,控制项目总概算,提 高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本级政府财政性资金所进行的固定 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第三条 市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并对实施情 况进行监督、协调、指导。 市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算核定、资金拨付与监管。 市城市规划、建设、交通、土地、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审计等有关 部门应在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