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AQ3.1.1.2 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 其安全生产职责如 下: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 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操作规程, 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 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 所需资金的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 4.审定新的建设项目 (包括挖潜、革新、改造项目 )等,应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 5.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记录,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 应当及时研究,解决
安全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 公司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 育;归日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组织开展各种安 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 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 进行检查考核。 3、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 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 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 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 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技 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机组 安全监督工作。负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