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和使用制度 第一条、在项目开工前编制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并且按 不低于本标段清单小计总和(不含安全生产费本身)的 1%进行使用。 第二条、安全生产措施费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 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的费用。 (3)、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 (包 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4)、安全培训、教育费用及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5)、施工现场入口、沿线交叉路口、危险部位及临边防护的费 用。 (6)、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 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 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7)、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龙门架)及外用电梯 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检测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 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8)、施工机
长宁县竹都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保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 产责任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 216 号令)要求,为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资 金得以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经费提取: 根据国家财政部、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 行办法》第十条规定,以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客运业务 0.5%标准逐 月提取安全费用,建立专用基金帐户。 二、安全经费管理原则: 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数额,满足法律、法规、国家 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要求;公司将提取的安全经费由财务科建立专 用基金帐户,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年度结余安全 经费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三、安全生产投入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