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京价协 [2011]003 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之一 ——专职专业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职业道德建设, 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简称京价协) 将在《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简称《自律公约》)的 基础上逐步制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现制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 之一——专职专业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 (简称《人员流动管理暂 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对《自律公约》的补充和解释。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专职专业人员(简称人员)是指专职从事工 程造价专业工作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 专职专业人员流动是指专职专业人员在北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简称企业)之间的调动。 人员离职是指人员辞职和被辞退的统称。 第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企业和人员, 依据本办法第三章第
BF——2013——0203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1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本合同文本。 2.乙方应当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开工:甲乙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 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工程现场开始施工。 4.竣工: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 监理单位验收合格。 5.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监理单位在《工程验收单》上就验收事项签字、盖章。 6.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 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甲方所付工程款等款项应当交至乙方财务部门,乙方应当为甲方开具发票。 8.本合同中除特别标注外,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