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 (1997年 7月 23日成都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 过 1997年 10月17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 准 根据 2003年 11月 13日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通过 2004年 4月16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关 于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 规定〉的决定》修正 成人发 [2004]14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建筑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确保施工安 全和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结合成都 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 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
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 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管理暂行规定 成建委发 [2007]21 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在蓉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现将《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从 2007 年 2 月 1 日起 施行。 附件: 1、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管理暂行规定 2、施工现场临时轻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主体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表 3、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固定式钢梯、斜梯、栏杆、平台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表 4、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5、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竣工验收表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1: 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 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的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