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和兴雅郡商住小区 车库工程 电气实施细则 编 制: 审 批: 陕西林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 8 月 1 目 录 一、工程项目概况 二、监理依据 三、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四、施工阶段的监理 五、调试阶段的监理 六、验收阶段的监理 七、电气施工的质量控制 八、质量通病及预防措施 2 电 气 监 理 细 则 一、 工程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新疆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大连大学亿达建筑设计院 勘察单位:新疆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陕西林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建新疆建工集团第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新疆和兴〃雅郡商住小区 工程位置:本工程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工程概况:地下车库工程概况 : 1.建筑等级及设计使用年限 : 二类; 50年 2.建设地点:乌鲁木齐水磨沟区 3.建筑抗震设防烈度: 8 度 4.结构类型:框架 5.建筑面
1 车库租赁协议 甲方 ( 出租方 ): 身份证号: 乙方 ( 承租方 ):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车库事宜,达成 一致意见。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协议,并依法共同 遵守: 一、甲方 ( 出租方 )将坐落于吉林市高新区兴隆街 139号 前锋新村 11号楼车库出租给乙方 ( 承租方 )合法使用,甲方 保证向乙方出租的车库合法有效,没有任何产权争议,如发 生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纠纷,甲方负责予以处理。 二、租赁期限为一年,自 2014年 月 日至 2015年 月 日。租金为人民币伍仟元( 5,000.00 )。自协议签订 之日一次性给付,车库到期前 2个月,乙方应通知甲方是否 有继续承租意向,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该车库的权 利。 二、本协议只构成车库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 方应自行做好车库内存放物品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库内 存放物品受损或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