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镇江市城市店招店牌设置标准 1 总 则 1.1 为了规范店招店牌设置行为,创造整洁、美观、 有序的街景容貌,提升城市品 位,根据国家、省、市城市容貌标准和市容以及户外广告管理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1.2 店招店牌是城市市容景观的组织部分, 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应与城市社会 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相协调。 1.3 店招店牌设置和管理应根据城市的实际, 统一规划, 规范设置,彰显城市特色。 1.4 新建临街建筑物店招店牌设置位置须在建筑设计阶段同步规划 ,末规划店招店 牌位置的由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部门审定 ,进行整体设计,统一制作,达到规范化、个性化和 艺术化的效果。 1.5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 部队、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 商户,设置各类带有名称、字号、标志等内容的牌匾标识行为,均应依照本标准执行。 2 店招店牌文字规范 2.1 店招店
1 1.0 目的: 此政策旨在为公司雇员及来访客户提供差旅方式、标准、审批、订票订房途径、报销等 提供指引,加强公司对差旅订票、订房的统一管理。 2.0 适用范围 : 铃木住电钢线制品 (广州 )有限公司的所有雇员。 3.0 政策 : 3.1 差旅方式 - 以下为公司批准的几种差旅方式: A. 飞机; B. 火车 / 轮船; C. 出租车 / 汽车。 3.2 差旅标准 : 3.2.1 飞机: 经济舱。除非得到总经理的批准,雇员方可乘商务舱; 3.2.2 火车 / 轮船:参照以上 3.2.1. 之标准; 3.2.3 出租车 / 汽车 : 出租车乘坐应在行政部无公司车安排下申请。 (备注: 平时晚上加班超过 9点者可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向行政部申请 乘座出租车。原则上应以公交车为主。 ) 3.3 差旅费报销标准 : 标准一 市外、省内、省外 单位:人民币元 职务 交通费 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