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城市规划局办事指南 (试行) 第三部分 业务分类及立案标准 7 第三部分 增城市城市规划局业务分类 立案标准规定 一、城市规划管理业务分类 第一条 为了规范管理,提高规划审批行政效率,方便建设单位和个人立案申请,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增城市城市规划局对外受理建设单位和个人的规划建设申请业务从立案类 别上可分为建设用地类、城市规划类、建设工程类、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类、违法建设查 处类共五大类。各类业务根据申请业务的性质不同分为一定的种类, 再根据同类性质业 务的具体内容将规划申请业务分为具体的小类。 该分类旨在明确各业务的主办科室, 同 时明确业务受理的期限以及批复文件的发文种类。 具体详见《规划建设业务分类总表》 。 第三条 各建设单位和个人依照《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向增城市城市规划行政主 管部门申请规划建设业务,填写《增城市城市规划局立案申请表》及附数据信息表。 第四条 各类规
- 1 - 长政发, 2009? 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沙市城市规划 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贯彻执行。 二 OO 九年五月 日 - 2 -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修订) 二 OO 九年五月 - 3 -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章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四章 建筑间距 第五章 建筑离界及退让 第六章 建筑设计相关规定 第七章 停车场配建规定 第八章 建筑环境与配套设施 第九章 市政工程 第十章 附 则 附件: 附录一 名词解释 附录二 长沙市建筑间距 I 类地区范围示意图 附表一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附表二 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控制指标表 附表三 各种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最小水平净 距表 附表四 地下管线交叉时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