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44号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已于 2005年 11月 8 日经建设部第 7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 2006年 3月 1日起施 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管理, 保障城市基础 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转,保证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 《城市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黄线的划定和规划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黄线, 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 城 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本办法所称城市基础设施包括: (一)城市公共汽车首末站、出租汽车停车场、大型公共 停车场;城市轨道交通线、站、场、车辆段、保养维修基地; 城市水运码头; 机场;城市交通综合换乘枢纽; 城市交通广场 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 (二)取水工程设施(取水点、取
Sxx 淮 北 段 ( xx-xx ) 交 通 工 程 路面 标线现场 质量检验 表 合同号: 承包人: xx 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第 2 页 共 2 页 工程名称 Sxx 淮北段改建工程 ( xx-xxx ) 交通工程 施工时间 2014年 11月 16日 桩号及部位 K0+500-K0+690 路面中心 黄线 检验时间 2014年 11月 16日 项 次 检 验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 偏差 检验结果 检验方法和频率 1 厚 度 (mm) 常温 (0.12~0.2) -0.03,+0.10 湿膜厚度计,干薄膜 用水平尺、塞尺或卡 尺:抽检 10% 加热(0.2~0.4) -0.05,+0.15 热熔(1.0~4.5) -0.10,+0.50 1.8/0、1.7/-0.1、1.8/0、1.8/0 2 标线 宽度 (m m) 400~450 +15,0 钢尺:抽检 10%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