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建筑间距计算见第十一章《附录二》第 6款,建筑间距图示见第十一 章《附录四》第 1 款。第二十四条 一般多层居住建筑的间距应符合 下列规定: ( 一)多层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 1. 南北向指正南 北向和南偏东(西) 45°以内(含 45°),下同,其间距不小于南侧 建筑高度的 1.0 倍。 2. 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 (西)偏南(北)45° 以内(不含 45°),下同,其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 0.7 倍。 ( 二) 多层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的间距: 1. 南北向的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 高度的 0.7 倍;东西向的间距在老城区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 0.6 倍。 2.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的山墙宽度必须小于或等于 14m;山墙宽度大 于 14m的,其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 三)多层居住建筑 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时的间距: 1. 两幢建筑的
东莞主城区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研究 项目背景 香港-深圳-广州-珠海-澳门正在形成一个都市区域,这里将成为 21 世纪卓越的工业、商业与文化中心。区域核心城市业已完成产业的置换和升级, 中小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技术升级也在不断进行。 从 1991 年至 2000 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以年均 50%以上的 速度增长。2000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已达亿元, 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 %。 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为东莞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 东莞凭籍区位优势成为我国外向型加工产业的重要基地之一, 社会经济发展 取得了长足进步,在交通沿线形成高度城镇化地域。 2000 年东莞市国内生产总 值 493亿,“五普”人口为 645万,其中户籍人口 153万。但从发展竞争能力上, 其城镇社会文化环境, 基础设施水平和产业空间构成尚表现出城镇化初级阶段的 特征,距现代城市化的要求尚有相当距离。 根据广东省委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