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州新区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试行) 大金管发【 2011 】15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大连金州新区(以下简称新区)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内住宅房屋征收与补 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新区实际,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保障公共利益 ,征收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内住宅房屋, 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 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新区土地房屋局作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新区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和新区管委会规定的职责分工, 互相配合, 保障房屋 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新区街道办事处作为
兰州新区纬六十四路周围五条支路、纬五十八路道路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号: GJ14102827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纬六十四路周围五条支路、 纬五十八路道路工程已由兰州新区经济 发展局以新经发投资〔 2014〕134 号和新经发投资〔 2014〕245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招标人为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有 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 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纬六十四路周围五条支路,位于兰州新区北部,道路总长 9.054 ㎞,其中: 1 号支路长 2.843 ㎞、2 号支路长 3.310 ㎞、3 号支路长 0.412 ㎞、4 号支路长 1.326 ㎞、5 号支路长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