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湖北水利部门依法行政的 口陈建华 理 -陛 思 考 依法行政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 法治国家的核心要求。各级水行政机关作为同级人民政 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理应也必须根据法律授权并依据 法律法规,围绕除害与兴利、开源与节流、保护与管理等 一 切水事活动来行使其行政权力,实施其管理行为。本 文拟依据行政法学方面的理论,就湖北水利部门如何更 有效地依法行政作些理性思考。 一 、水利部门依法行政需要一张疏而不漏的法网 要依法实施水行政,首要的就是必须保证有法可 依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引导和规范水事活动,维护水 事秩序,保护国家对水利基础设施运行的宏观调控和管 理。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颁布施行,揭开了 我国水利法制史上的崭新一页,使水利事业开始步人法 制化的轨道。10多年来,湖北在水利法规体系建设方面 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空前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