筏板基础设计的一般要求 (1) 埋置深度 当采用天然地基时, 筏板基础埋深不宜小于建筑物地面以上高度 的 1/12,当筏板下有桩基时不宜小于建筑物地面以上高度的 1/15, 桩长度不计入埋深。但对于非抗震设计的建筑物或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时,筏基的埋深可适当减小 ;在遇到地下水位很高的地区,筏基的 埋深也可适当减小。一般情况下,为了防止建筑物的滑移,设置一层 地下室是必要的,这在建筑使用上也常常需要。当基础落在岩石上, 为设置地下室而需要开挖大量石方时,也允许不设地下室,但是,为 了保证结构的整体稳定, 防止倾覆和滑移,应采用地锚等必要的措施。 (2) 选型 梁板式筏基和平板式筏基两者相比, 前者所耗费的混凝土和钢筋 都比较少,因而也比较经济 ;后者对地下室空间高度有利,施工也比 较方便。因此,筏基型式的选用应根据土质、上部结构体系、柱距、 荷载大小及施工等条件综合分析确定。 在工程设计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性质和作用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位于海口路以西、香港路以南,原崂山区法院所在地,是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投资兴建,总投资额2.5亿元,青岛市房产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青岛市腾远设计事务所设计,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勘察,青岛高科园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监理,青岛建设集团公司总承包施工,是青岛市法制建设的政府形象工程。 2建筑和结构特征 本工程由地下三层和地上25层组成,总建筑面积58200平方米,±0.000标高相当于绝对高程13.9m,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17600平方米,南北长107.4米,东西长67.2米,地下室为三层,层高4.5米,埋深15.39米。地下室主要为车库、餐厅、档案室、设备机房及相关辅助用房。 本工程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持力层为中风化(微风化)花岗岩层,设计所要求的地基承载力fak=2500kpa。地下室基础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