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 劳保取费类别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劳保取费类别管理,促进 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做好社会保险工作, 推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根 据《社会保险法》 和国家、我省工程计价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直接从建设单 位承接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含装修) 、安装、市政、仿古建 筑及园林绿化、 房屋修缮和抗震加固等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总承 包企业以及专业承包和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的劳保取费类别核 定、费用计取和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劳保费用,是指工程费用组成中养老保 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住 房公积金(下称“五险一金” )的统称。 第四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对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 建筑施工企业劳保取费类别的监督管理, 具体工作委托省建设工 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 各县(市、区)住房
工程名称:兴义文化路南环路盘江路三角岛配套设施工程 兴义市文化路南环路盘江路三角岛配套设施工程(含绿化、亮化及景观设施工程)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计价金额:元 单价(元) 合价(元) 单价(元) 合价(元) 0 栾树 胸径: 25cm,冠幅: 300cm,高度: 500cm 株 6 7,600.00 45,600.00 4238.46 25,430.76 1 栾树 胸径: 20cm,冠幅: 300cm,高度:500cm 株 6 4,800.00 28,800.00 3490.56 20,943.36 2 大叶香樟 胸径: 25cm,冠幅: 300cm,高度:450cm 株 8 7,800.00 62,400.00 4966.49 39,731.92 3 实生银杏 胸径: 20cm,冠幅: 300cm,高度: 500cm 株 9 28,600.00 257,400.00 92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