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钢筋混凝土用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9-10-21 0:0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 发文单位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文 号:质技监局质发 [1999]246 号 发布日期 :1999-10-21 执行日期 :1999-10-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技术监督)局: 十多年来,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行对整顿钢筋混凝土用带肋钢筋行业秩序和提高建筑工 程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按照生产许可证工作进度安排,换(发)证工作即将开始,现将该 产品换(发)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钢筋混凝土用带肋钢筋包括热轧带肋钢筋、 冷轧带肋钢筋和再生钢筋三种。 其中再 生钢筋尚未发证,冷轧带肋钢筋的证书有效期截止于 2002 年 2 月,热轧带肋钢筋的证书 有效期截止于 1999 年 4 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已于今年 4 月 12 日以质技监质函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