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清单计价规范执行以来,大部分工程均采用了固定单价合同,但部分工程往往忽视工程价款调整的有关内容,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条文过于简单、片面,从而易导致大量工程造价纠纷的产生。本文就固定单价合同中工程风险分担、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结算易产生的纠纷问题具体分析了相关的应对措施,从而避免在结算时产生各类工程造价纠纷,从而真正达到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初衷和目的。
0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1. 一般规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区段 本工程无区段 1.3 书面形式 1.3.4 发包人书面形式接收地址、传真号码、邮寄地址和电子传送地址: (1)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2) 邮寄地址: (3) 送达地址: (4) 电子邮箱地址: 承包人书面形式接收地址、传真号码、邮寄地址和电子传送地址: (1)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2) 邮寄地址: (3) 送达地址: (4) 电子邮箱地址: 6. 图纸 6.1 图纸 6.1.1 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及图纸套数: (1) 提供时间: 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 (2) 提供套数: 施工图 5 套 7. 发包人 7.1 发包人义务 7.1.7 现场的准备和移交 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现场的时间: 开工前 3 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的现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8) 提供的其他条件: 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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