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是优化政府投资方式、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政府支持领域和产业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对其进行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基于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政策属性和财政性资金属性,对其进行审计时应重点关注政策目标任务实现情况、合法合规情况、基金的退出和终止情况以及制约基金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等。做好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审计监督,需要政府出资人、基金管理人增强法制意识,正确看待监督,国家审计机关应整合审计力量形成监督合力,正确处理审计监督和其他监督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