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 附件 1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固废污染防治章节编写指南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章节的编 写,制定本指南,各有关环评机构应参照执行。编制单位可根据具体项 目,对《指南》内容在报告书中的章节和表格形式作适当调整。 1 工程分析章节 1.1 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 列表(见样表 1.1)说明建设项目副产物的名称、主要成分、形态 (固态、半固态、液态等)和产生工序(并在工艺流程图中标注)。(注: 可作为废水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的除外) 样表 1.1 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序号 副产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预测产生量(吨 /年) 1.2 副产物属性判定 1.2.1 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 》的规定,判断每种副产物是否 属于固体废物,说明判定依据,并以列表说明判定结果。 样表 1.2.1 副产物属性判定表(固体废物属性) 序号
谢谢欣赏 谢谢欣赏 1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落实国家、 省、 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有关要求, 规范晋城市塑料制品行业挥发性有 机物( VOCs)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制定本指南。本指南规定了 晋城市塑料制品行业源头削减、 过程控制、 末端治理、 环保管理 等方面的工作要求。 当本指南要求与国家、 省新颁布的相关要求 有冲突时,以新颁布的要求为准。 本 指 南 适 用 于 晋 城 市 范 围 内 塑 料 制 品 行 业 , 包 括 GB/T4754-2017 中行业代码 292所包含所有行业, 指以合成树脂 (高分子化合物) 为主要原料, 经采用挤塑、 注塑、吹塑、压延、 层压等工艺加工成型的各种制品的生产, 以及利用回收的废旧塑 料加工再生产塑料制品的活动;不包括 2925 塑料人造革、合成 革制造以及塑料鞋制造行业。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塑